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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好每所学校,教好每个学生!青岛发布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2022-08-23 10:32 青报教育在线

摘要: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普惠优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多样的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学位充足、布局合理、资源优质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市教育局局长姜元韶介绍,《行动计划》是未来三年我是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青报教育在线讯  8月23日,在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青岛市基础教育优质资源倍增三年行动计划》正式发布。《行动计划》提出,利用三年时间基本形成学前教育普惠优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普通高中特色多样的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学位充足、布局合理、资源优质的教育公共服务体系。到2024年,全市新建改扩建普通中小学、幼儿园220所,新增学位16万个,培育推出一批家门口好学校、优质教育集团和教育强镇,各区(市)基本达到国家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创建标准。市教育局局长姜元韶介绍,《行动计划》是未来三年我市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

据悉,今年以来,青岛开工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0所,推动完工50所,建成后可提供优质学位约8.07万个;启动教育强区(市)建设行动,对50所农村幼儿园进行改造提升,安排1500万元专项资金推动10个强镇筑基省级试点镇工作,市南区、李沧区分别作为全省首批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县和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将接受国家评估认定;启动新校高位发展、初中强校提质等举措,持续推进名校集团化办学改革,青岛实验初中、青岛九中、青岛三十九中和青岛五十八中分别与崂山区、李沧区、高新区等区(市)签约托管部分学校,有些学校今年已经正式招生,更多孩子有机会在家门口接受更优质的教育服务。

《行动计划》提出,在基础教育领域开展十大攻坚行动。

(一)实施学位充足供给行动,全面保障就近入学需求。坚持做大增量、用好存量,重点加强青岛高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等功能区,城乡结合部新建居住区,滨海新区北片、浮山新区等区域的中小学、幼儿园布局建设,推进市南区、李沧区、即墨区等城区热点区域校(园)舍改造,到2024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按照省定标准基本消除大班额、大校额。

完善学校(园)规划建设保障机制。各区(市)要按照《青岛市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年)》,逐年制定学校(园)建设方案,确保按期落实到位。市北区老四方工业区等10个重点低效片区(园区)开发建设优先启动配套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同步完善各项配套设施。加强部门联动和信息共享,构建学位供需动态监测机制,完善教育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对不能单独配套教育设施的居住区项目,所在区(市)要明确片区学位统筹配建措施;片区现有学校学位不足的,要加强现有校舍改扩建,积极探索跨学区共建共享等方式,有效扩大学位供给。按照“应建尽建”原则,严格落实教育设施配套标准,优先保障教育建设用地,对教育设施未建成的居住区,按规定不予通过验收。

(二)实施教育强区(市)建设行动,全面提升城乡教育品质。坚持城乡一体、全面优质,加快区(市)“两县”创建,推动建成教育强区(市)。

加大薄弱环节改造提升力度。推进乡村幼儿园改造提升项目,改善150所乡村薄弱幼儿园办园条件,推动镇中心幼儿园全部达到省示范园标准,实现镇村幼儿园管理一体化。推进美丽乡村学校建设项目,以开展“强镇筑基”试点、乡村教育支持行动为契机,全面改善镇中小学、幼儿园基本办学条件,实现中小学教育设施现代化、操场塑胶化、食堂标准化;完善结对帮扶学校干部教师配置(交流)、课程建设、办学评估等措施,推动城乡学校协同发展。推进城区中小学办学条件达标项目,通过建设改造、学生分流等措施,到2024年,城区中小学校舍场地、专用教室等办学条件基本达标。对今后3年内通过国家及省“两县”评估认定的区(市),按规定由市教育、财政部门统筹年度教育经费进行奖补。

(三)实施幼有优育突破行动,全面促进普惠优质发展。坚持建改并举,到2024年,全市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公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58%,优质园占比达到80%,实现幼有所育向幼有优育跨越。

强化区(市)学前教育主体责任。各区(市)要确保新建城镇居住区配套园全部办成公办园,按规定支持国有企业、高等学校、街道和农村集体等举办公办园;对公办学位紧张区域,通过举办优质公办园教学点(小微园)、回购回租民办园等,增加公办学位。健全考核评价、奖补措施,加大优质园创建力度,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普惠优质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四)实施新校高位发展行动,全面建设百所优质新校。坚持校舍建设、设施配备、师资配置及培养一体推进,推动100所新建中小学高起点发展,办成家门口好学校。

优化新建学校发展路径。按照集约用地、适当超前规划、预留发展空间原则,优化建设用地、校舍建筑、体育场地等办学条件,建设设施一流精品新校。建立新建学校校长、教师跟岗培训制度,各区(市)要提前1年为新建学校遴选配备校长和教师,并组织到优质学校跟岗培训,提升新校校长办学治校和教师课程实施水平。按规定完善激励机制,探索“一长多校”办学模式,推动优质学校带动新建学校高起点办学。

(五)实施初中强校提质行动,全面推动区域教育均衡。坚持改革引领、示范带动,到2024年,提质扩优50所初中学校,培育一批校长教师领军人物,推出一批优秀教学法和教育改革成果。

探索初中学校强校提质模式。按规定完善中考指标生分配方式,促进初中生源均衡配置。推进全环境育人改革实验,支持初中课程、教学、育人方式改革。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选聘校长,按规定建立与办学目标任务挂钩的激励机制。健全教研员包靠薄弱初中机制,加强初中校长和教师专项培训。积极推进合作办学,发挥高等院校、优质普通高中对初中,优质初中对薄弱初中的引领带动作用。各区(市)要做好改革项目规划和支持措施设计,支持初中优质高效发展。

(六)实施特色高中创建行动,全面提供优质多元选择。坚持特色多样发展,深化普通高中办学模式和育人方式改革,到2024年,建成市级特色高中20所、学科教研基地40个,力争一批普通高中入选省级特色高中(学科教研基地)。

构建普通高中特色发展机制。支持普通高中以特色学科培育为抓手,系统构建特色课程、教学、评价、管理体系,打造专业化教师队伍和特色学校文化。完善特殊禀赋学生早发现、早培养机制,推动普通高中“强基计划”落实并向初中延伸。落实省、市特色高中收费政策,支持特色课程开发、特色活动开展、办学条件改善等。加大特色高中自主招生和特色师资队伍建设、设备配置等支持力度。

(七)实施优质资源扩容行动,全面缩小校际教育差距。坚持以改革促发展,增强联盟办园和集团化办学实效,加强国际化学校建设,到2024年,全市联盟办园参与率达到100%,集团化办学覆盖率达到50%,其中薄弱中小学参与集团化办学率达到100%,推出一批特色优势明显、辐射带动力强的示范性联盟和教育集团,培育一批国际元素突出、教学质量优良的国际化学校。

优化改革推进机制。强化全域统筹,探索跨区域联盟办园模式,推动优质普通学校教育集团跨区域吸纳乡村学校。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加强项目合作和捆绑式评价,实现中心校与成员校资源共享、质量共提。强化集团化办学师资保障,在现有教师编制和校级干部职数核定总额内,统筹使用集团学校核增编制,允许中心校教师编制上浮1%至3%;统筹安排集团学校校级干部,按照集团化办学形式和学校实际,加强集团中心校校级干部配备;支持集团学校按规定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在学校无相应等级岗位或相应等级岗位无空缺情况下,可按规定设置特岗;支持集团学校干部教师交流,对到成员校工作的中心校干部教师,符合支教政策的,按规定予以认定,对到中心校顶岗研修的成员校干部教师,按规定予以学分认定。市级安排专门经费,按规定对新吸纳成员校的市级普通学校教育集团给予最高10万元支持,对年度评估获得优秀、良好等次的市级普通学校教育集团给予25万元至100万元奖励,对取得重大突破的实验项目给予专项奖励。

推动国际化学校扩容提质。优化国际化学校布局,鼓励各区(市)结合实际建设国际化学校,加强国际化课程资源和人才队伍建设,扩大国际化教育资源供给。

(八)实施智慧教育赋能行动,全面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坚持以新技术培育新动能,建立新技术支撑引领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体系,到2024年,我市建成全国智慧教育示范区。

大力推动新技术融合创新。推进新型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域网中心升级和青岛教育e平台优化,提升“互联网+”教育治理和信息化教学支撑保障水平。推进数字教育资源系统升级和内容优化,推广同步课堂、线上同步教研,推动城区优质教育资源与乡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共享;探索“名师空中课堂+在线答疑”的“1+1”课后自主学习指导形式,推动名师优质资源广泛共享。探索智能教学“工具箱”建设应用,支撑个性化学习和公益性网络教学服务。强化人工智能教育和应用,营造智慧教育新生态。

(九)实施强师兴教保障行动,全面夯实教育发展基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健全人才、经费等资源优先安排机制,打造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高素质教师队伍,实现教育经费持续稳定增长和科学合理使用。

健全高素质教师队伍配备、培养机制。以在校在籍就读学生数量为依据,适时核定教师编制,保持教师配备与学生增长同步。制定吸引优秀高校毕业生来青任教措施,提升新招聘教师质量。多渠道补充公办园师资,配齐配足保教人员。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梯队发展,制定实施名师名校长培养引进行动计划、青年教师“菁英计划”和新入职教师连续五年培养计划,充分发挥名师名校长名班主任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师资全市统筹、区(市)内交流轮岗机制,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师资均衡配置。

健全基础教育经费持续增长机制。建立财政教育投入和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月报制度,严格落实财政教育投入“两个只增不减”。研究调整义务教育、幼儿园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健全幼儿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市级加强对区(市)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公办园和优质园建设、农村义务教育办学条件改善等项目支持,各区(市)要根据财政事权、支出责任要求和各学段招生人数,落实财政教育投入增长要求。

(十)实施育人品质提升行动,全面提高内涵发展水平。坚持“五育”融合、全面发展,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创新人才培养,全面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力争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指标居全省前列。

健全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持续打造学生全面发展“十个一”项目品牌。完善立德树人系统化落实机制,打造多彩思政课堂,提升班主任育人能力。加强中小学教育质量监测,实施校长课程领导力和教师课程实施力提升项目,加强教材、教法研究,创新教育方式方法,提升整体教学质量。推进体教融合工程,在场地、设施、赛事、教师等方面深度融合,完善“健康知识+基本运动技能+专项运动技能”体育教学模式,推行一天一节体育课,打造体教融合青岛品牌。深化艺教结合,健全“基础知识+审美体验+专项特长”艺术教学模式。开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落实中小学劳动周、学生轮流值日、家务劳动清单等制度,提升学生创新实践能力。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和法治体验活动,增强学生法治思维。加强国际理解教育,培养学生国际视野。

推动关键领域突破。推进学生健康素质提升工程,加强校医、专职心理教师配备和标准化心理辅导室建设,健全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干预机制,建立学生心理问题筛查、干预、转介标准化工作体系,打造专业化心理健康服务平台。推进家校社协同育人工程,引入第三方优质资源,加强专业队伍建设,建立系统化课程、活动和师资资源库以及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家长学校阵地,提供优质家庭教育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