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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六部门:将对配套幼儿园开展专项整治

来源:青报教育在线 | 2019-03-20 15:36

3月20日,青岛市教育局、中共青岛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青岛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岛市民政局、青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六部门发出《关于贯彻鲁政办字[2018]174号文件切实做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将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

通知要求,市教育部门牵头,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等部门积极协调配合,以各区、市政府为主体,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典型问题,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一园一案”确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组织、推进机制,层层抓好落实。对配套幼儿园未规划问题,要积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解决。对配套幼儿园规划不足问题,要积极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选址建设等方式解决。对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问题,要通过约谈开发企业、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方式解决。对没有依规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应当由发改部门核定价格,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通知要求,严格落实《青岛市学前教育条例》和《青岛市教育局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办法》,在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没有依规依标配建并移交,造成学前教育资源严重不足或配套建设幼儿园资源流失的失职渎职行为和违法违纪案件,要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对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整治情况瞒报漏报的,要追究相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相关部门将开展专项督导,并针对关键环节适时进行重点抽查。设立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畅通群众反映意见的渠道。各区、市要积极借鉴有益经验,及时总结辖区治理情况,完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措施,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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