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5月7日发布通知,经省委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研究同意,开学条件核验合格的高等学校(含驻鲁部属高校),其研究生和毕业年级学生自5月16日起开学返校,具体时间由驻地市会同高校统筹返校学生人数、生源地分布、城市交通运输和防控能力等情况,按照错时错峰原则研究确定。
其他年级学生开学返校时间,由驻地市会同高校根据疫情防控形势研判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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