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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服务平台开放,附填报指南

2021-01-05 11:06

“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服务平台”将于1月5日(星期二)至1月11日(星期一)开放,请有转学需求的家长及时申报。

[平台网址]

家长可通过电脑或手机登陆"市北区中小学学籍转入服务平台”( http://111.17.218.35:151/qdsbzxcj )提交转学申请,或通过手机扫二维码进入服务平台。

[转学条件]

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注册、有全国学籍号、在校正常就读的非起始年级和毕业年级学生,且满足相应转学条件。

在市内三区已入学的学生

1.转学条件

学生具有市北区户籍,因房产变更和户口迁移,现居住地距离现就读学校超过四公里或公交车八站,可以提出转学申请。

2.所需材料

( 1 )学生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 2 )与户籍情况一致的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 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入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 并实际居住;

( 3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在市内三区以外入学的学生

(一)市北区户籍学生

1.转学条件

学生具有市北区户籍。

2.所需材料

( 1 )学生随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包括法定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籍本;

( 2 )与户籍情况一致的学生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住房产权人的产权证( 100%产权,用途须为住宅)房单或其它有效凭证,并实际居住;

( 3 )特殊情况还需提供结婚证、出生证等相关材料。

(二)非市内三区户籍学生

1转学条件

(1 )学生户籍不在市内三区(市北、市南、李沧);

( 2 )学生父母一方有在市北区满一年以上且在有效期的居住证明、劳动证明。

2.所需材料(同时提供,相关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连续满一年,材料截止日期为2021.02.28 )

(1 )学生随父母的户籍本;

( 2 )父母至少一方持有市北公安部门门核发、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父母一方具有青岛市户籍的,可提供身份证代替居住证);

( 3 )父母至少一方在市北区有自有住所或在房屋租赁管理中心备案一年以上的住所(以登记日为准),用途均须为住宅;

( 4 )父母至少一方与市北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提供个人在人社局网站自助查询到的社保证明, 需含校验码)或办理市北区营业执照。

[日程安排]

1.平台开放

1月5日(星期二)9:00——1月11日(星期一)24:00,家长可在开放期间登录服务平台填报、修改有关信息、照片。

2.结果查询

1月25日(星期一) 9:00——24:00,审核通过的家长可登陆服务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温馨提示]

1.请家长如实填报信息、上传证明材料。报名结束后,市北区教体局将对家长填报信息和上传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若发现填报信息和材料与实际不符,将视为无效申请,取消学生转学资格,同时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为更好地服务家长,1月5日(星期二)一1月15日(星期五)工作日时间,“市北区中小学招生咨询服务站”(洮南路93号)提供现场咨询服务。家长也可拨打市北区招生服务咨询电话66751001或登录”市北区义务教育网上服务站”( http://111.17.218.35:146/qdsbqa )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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