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社会关切,20日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的教育法修正草案拟进一步明确冒名顶替入学相关行为的法律责任。
据悉,通过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真相等欺骗手段,冒用他人姓名和入学资格顶替入学的,或将被撤销入学资格并责令停止参加相关国家教育考试一至三年;已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将被撤销;已经成为公职人员的,将依法给予开除处分;构成犯罪的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联系我们:0532-66988907 客服邮箱:kefu@iqdedu.com
Copyright @ iqdedu.com All Rights Reserved. 青岛报业新品传媒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鲁ICP备17005948-1号 鲁公网安备 370202020004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