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联合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公安部31日发布通知,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秋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并在开学前全面开展自查。发生洪涝灾害地区的校外供餐单位和学校食堂,不得使用洪水浸泡过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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