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完善中小学岗位设置管理作出规范。该文件提出,落实放管服精神,不再在国家层面对高、中、初级岗位结构比例作统一规定,而是在明确合理配置要求的基础上,授权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分学段、分类型科学设置教师岗位结构,适当优化调整中小学岗位结构比例。
《指导意见》以促进基础教育事业发展为目标,以加强中小学教职工队伍建设为引领,遵循中小学教职工成长发展规律,立足岗位管理制度基本要义,坚持分类施策、分级管理,根据各级各类教师不同特点和发展实际,考虑区域、城乡、校际差异,定向发力,探索体现中小学自身特点和管理需求的岗位设置管理模式。适当下放人事管理权限,注重落实和保障中小学用人自主权,体现有收有放、统分有度。《指导意见》明确,要健全教师岗位等级设置,中小学要严格按照国家政策规定,结合学校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工作性质和人员结构特点等实际,制定岗位设置方案,认真编写岗位说明书。
《指导意见》提出,要按照乡村振兴重大战略部署有关要求,中小学岗位实行县域统筹管理,协调县域内同学段学校教师岗位结构并向乡村适当倾斜。乡村中小学可以通过特设岗位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教师、设置“定向评价、定向使用”教师中高级岗位,缓解招人难、留人难等问题。此外,《指导意见》还对援藏援疆援青教师职称认定、岗位聘用予以政策倾斜,引导优秀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和艰苦边远地区执教,促进中小学教师队伍均衡高质量发展。
《指导意见》强调,中小学要规范开展岗位竞聘,加强教职工聘后管理。《指导意见》坚持简便易行可操作的原则,对岗位竞聘程序和方式作出规定。针对中小学教职工聘后管理弱化、“一聘定终身”等问题,健全完善考核制度,奖优罚劣,建立健全能进能出、能上能下的灵活用人机制,树立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的良好用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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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学教师编制实行单列管理
记者从中共山东省委宣传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东省在优化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面,优化核编程序,实行单列管理,专编专用,强化动态管理,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到位、管理使用到位,持续全面达标。
山东省委编办一级巡视员刘书伟表示,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中小学编制和教师城乡间、学校间、学段间配置不均衡等矛盾越来越突出,同时,受国家生育政策影响,未来两年中小学生源将大幅增加,山东省在中小学编制保障和均衡配置方面将面临较大挑战。为积极有效应对这些挑战,今年3月,山东省委编办、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推动全面达标的若干措施》。
立足当前实际,山东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管理方面,优化核编程序,实行定期核编与年度调整相结合,以县(市、区)为单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原则上每3年核定一次,对生源、师资结构变化较大的,设区的市可结合实际每年调整一次,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核定保障到位。
山东将现有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从事业编制总量中单列出来,实行单列管理,保持存量、单独记账,由设区的市统筹各县(市、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余缺情况,在市域内调配使用,化解县市区间中小学编制资源配置不均衡的矛盾。
针对个别地方挤占、挪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的问题,山东进一步强化编制和人员管理纪律,明确各级教育管理机构及其他非教学单位不得与中小学混岗,不得占用教职工编制,未经县级以上党委批准严禁抽调借用中小学教职工,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编专用。
山东还将通过省、市、县三级协同发力、合力攻坚,有效应对中小学入学高峰,确保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达标。以县(市、区)为单位,未达到国家基本编制标准的,首先在本县(市、区)事业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县域内没有调剂余地的,由设区的市负责调配补充;市域内空编不足的,使用省级统筹的周转编制予以保障。
山东:近3年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
记者近日从山东省教育厅教师工作处获悉,近10年来,山东在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增设正高级教师岗位1.4万个,近3年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2109人,其中农村教师841人,占比达40%。
近10年来,山东省职称评聘改革力度空前,高级教师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大幅提高,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高级设岗比例分别提高10、10、14、10个百分点,中、初级岗位可贯通使用。按照1%、2%、3%的比例,在小学(幼儿园)、初中、高中增设正高级教师岗位1.4万个。同时,山东建立专属农村教师“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高级教师职称制度。农村教师从教10年、20年、30年,分别申报中级、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下放职称评审权,高校教师职称按照“以岗定职、岗变职变”的原则开展自主评聘;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职业学校高级职称授权,下放至设区市评审。
近3年,除了评聘中小学正高级教师外,山东还评聘中小学副高级教师10.1万人,其中农村教师6.3万人,占比达62%,有效缓解了农村教师职称评聘难、留不住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