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报教育在线讯 近日,市教育局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家访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家访程序、工作重点、家访要素等内容提出具体要求和意见。指导意见提出,原则上每名学生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家访,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困难的学生等八类特殊学生群体每学期要入户家访一遍。
根据指导意见,市、区(市)教育部门每年暑期策划新学年家访工作,根据解读教育政策、宣传学校情况、链接新生家长、深化家校沟通等工作需要,确定年度家访主题,原则上于10月前后集中开展“万名教师访万家”活动。家访面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全体学生家庭,重点关注生活有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困难的学生、留守儿童、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单亲家庭学生、行为有偏差的学生、随班就读残疾学生、思想或学业上有重大变化的学生等八类特殊学生群体。在征得家长同意的前提下,原则上每名学生一年内至少开展一次入户家访,对八类特殊学生群体每学期要入户家访一遍。对于有特殊需要的家庭,可酌情增加家访次数。
指导意见要求,家访工作要做到“三带给”、坚持“两带回”、建立“一台账”、抓好“一回访”。通过家访为家长提供全面精准服务,“一对一”把教育政策带给学生家长,宣传惠民举措,达成育人共识;把关心关爱带给学生家长,家校学情会商,形成育人合力;把问计需求带给学生家长,主动倾听民意,做好回应关切。通过家访激活家校互动互助的活力,带回学生居家情况,完善对学生的全面了解和学情认知,有策略地指导学生发展;带回家长意见诉求,众筹育人智慧,同创共建家校合作育人生态。通过家访为教育工作改进明确努力方向,对家长的意见建议进行台账管理,清晰掌握家长呼声最高、反映最强的关键点,为学校及教育部门化解家长急难愁盼,深化改革提供决策参考。通过家访做好家校沟通“回头看”工作,展现重视群众声音、回应群众关切的教育担当,提升家访工作的实效和温度,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