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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中秋国庆期间校外培训!青岛市教育局发布提醒

来源:青岛市教育局 | 2023-09-27 17:30

中秋、国庆双节将至,为切实做好“双减”工作,防止学科类培训违规开班开课,保障广大中小学生休息权利,度过充实快乐的假期,青岛市教育局温馨提醒:

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

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家长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结合家庭实际,合理安排假期生活,增强亲子互动,多带孩子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尊重孩子的兴趣爱好,若选择非学科类校外培训,要合理安排培训项目以及培训时长,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30,保障好孩子的休息时间

共同抵制违规学科培训

根据有关规定,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学科类包括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道德与法治、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各类培训机构严禁在假期以咨询、文化传播、素质拓展、竞赛、思维训练、家政服务、家庭教育指导、住家教师、众筹私教、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托管等名义有偿开展隐形变异学科培训。

使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

请家长下载教育部推出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证照齐全的合规培训机构,自觉远离无证培训的学科类、非学科机构。家长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买课程,自动签订规范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明晰双方权利义务,明确退费办法,缴费后请索取正规发票并妥善保管。

选择正规缴费通道保障缴费安全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向学生家长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且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5000元。家长要警惕以“充值赠送”等方式诱导超时段、超限额收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将培训费用缴入指定监管账户切勿通过转账或现金等方式将培训费用支付给除预收费资金监管账户以外的任何账户,保障资金安全

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

近日,教育部颁布了《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自2023年10月15日起施行),将依法深化校外培训监管,规范校外培训行政处罚行为,让合规者受到保护,让违法者付出代价,确保校外培训在法治轨道上运行,使校外培训成为学校教育的有益补充。如您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或个人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所在区(市)主管部门投诉举报。

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保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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